107.7.16 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功能性中心管理委員會通過

107.7.16 第677次行政會議通過

第一條  為整合高能物理與強場物理相關的基礎研究,爰依國立中央大學功能性研究中心設置辦法,成立本中心並訂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  本中心為推動整合性研究及人才培育,依任務需要設置以下各組:

  • 高能物理實驗組。
  • 高能物理理論組。
  • 強場物理組。

第三條  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綜理中心業務,主任新任、續任及去職辦法另訂之。

 第四條  本中心設中心會議,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,由中心主任召集並擔任會議主席,研議中心之研究發展與相關事務,其設置辦法另訂之。

第五條  本中心設教師評審委員會,依本校三級教評會分工一覽表規定,審議本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應評審事項,其設置辦法另訂之。

第六條  本中心所需經費以自給自足為原則,可承接計畫與接受贊助,其經費收支依法納入校務基金收支處理,並應就收入提撥一定比例由學校統籌運用。

第七條  本辦法經本校功能性研究中心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送行政會議核備,修正時亦同。